要点
- 2025年9月3日,乌克兰国家税务局(DPSU)公布一项法案草案。
- 草案建议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1日期间,允许酒类、烟草制品及电子烟液继续使用纸质消费税标志,与电子标志并行。
- 自2026年7月1日起,所有相关产品必须统一使用电子消费税标志。
- 草案同时规定,已购未用的纸质标志需按规定退回,违规存储、运输或销售未按要求标识的产品将被处以经济处罚。
- 新规旨在确保税收稳定,降低电子系统全面启用初期的运行风险。
2025年9月3日,《会计与税务》(Debet-Kredit)报道,乌克兰国家税务局(DPSU)公布了一项法案草案,建议在引入电子消费税标志制度时设立过渡期。

政策背景
根据2023年6月29日通过的第3173-IX号法律,自2026年1月1日起,酒类饮品、烟草制品以及用于电子雾化器的液体必须采用电子消费税标志,以实现追踪和税收监管。然而,考虑到系统上线初期可能存在的风险,DPSU提出引入过渡期。
过渡期安排
草案建议,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1日,经济主体可自由选择使用纸质或电子标志进行产品标识。自2026年7月1日起,产品必须统一使用电子消费税标志。
在此期间:
- 已生产或进口并贴有纸质标志的产品可合法流通至2027年7月1日。
- 2026年7月1日前未使用的纸质标志需按法律程序退回。
- 若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7月1日期间发现有存储、运输或销售未按规定贴标的酒类、烟草及电子烟液,经营者将受到经济处罚。
法律修订与实施
草案同时修改了第3173号法律和2024年6月18日通过的第3817号法律,进一步明确过渡期的执行细则及处罚措施。
该法案将在公布次日生效,公众和企业可在DPSU官网30天内提交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