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及公共场所使用

要点

  • 巴拿马卫生部宣布,自2025年8月13日起,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并禁止在公共场所使用
  • 受管制产品涵盖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SEAN)、非尼古丁电子系统(SESN)、加热不燃烧烟草(PTC)、口含尼古丁产品(PNO)及相关配件
  • 产品不得在公众可见或易接触位置陈列,违者将面临查扣及处罚
  • 禁止一切形式的广告和促销,包括包装、社交媒体及传统媒体
  • 违规可能导致罚款、停业甚至产品销毁

2025年8月13日,据《巴拿马新闻》援引巴拿马卫生部(Ministerio de Salud,Minsa)消息,《第146号决议》(2025年1月31日发布)正式生效,全面规范电子烟及相关产品的使用、销售、宣传及消费。

管制范围

该决议适用于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Sistemas Electrónicos de Administración de Nicotina,SEAN)、非尼古丁电子系统(Sistemas Electrónicos Sin Nicotina,SESN)、传统加热烟草制品(Productos de Tabaco Calentado,PTC)、口含尼古丁产品(Productos de Nicotina Oral,PNO),及其耗材、补充液、储油仓或烟弹等配件,无论是否含尼古丁。

主要规定

法规旨在保护公众健康,特别是儿童和青少年,防止因使用及暴露于上述产品造成的健康风险:

  • 销售与陈列:禁止将产品放置在公众可直接看到或接触的位置,如开放展柜或柜台。
  • 使用场所限制:所有禁止吸烟的场所均禁止使用电子烟,包括公共及私人办公室、学校、医院、交通工具、餐馆、酒吧、商场、体育场、宗教场所、酒店、夜总会和运动场地等。
  • 未成年人保护: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销售点须张贴明显警示标识,并核验顾客身份证件(身份证、驾照或护照)。
  • 广告与推广禁令:禁止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广告与促销,包括包装、社交媒体、传统媒体及数字媒体宣传。

处罚措施

卫生及海关部门将监督法规执行,违规者可能面临查扣产品、停业、经济罚款,甚至销毁查获物品,具体视违规严重程度而定。

背景数据

Minsa今年5月发布的一项全球青少年烟草调查显示,巴拿马13至15岁青少年使用烟草制品比例上升,其中电子烟使用率增加了2%。尽管该国成年吸烟率在2021年仅为6.3%,属全球较低水平,但卫生部提醒家长应关注青少年吸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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