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拟对电子烟征收新税,首年预计创收逾3900亿比索

要点:

  • 哥伦比亚保守党议员提出法案,拟对电子烟和无燃烧烟草产品征收两项新税;
  • 新税包括“从价税”和“特定税”,加上已有的增值税(IVA),电子烟消费者将面临三重税负;
  • 法案设定特定税为每毫升电子烟液收取1,000比索、每克口服或透皮尼古丁产品也收取1,000比索;
  • 从价税对电子烟液按售价20%计征,对口服或透皮产品征收28%,对设备征收10%;
  • 政府预计该税收改革首年将带来约3900亿比索收入,次年可达5020亿;

2025年7月31日,哥伦比亚《El Colombiano》报道,电子烟在该国或将面临两项新税种。保守党众议员Wadith Manzur已向国会提交相关法案,计划在今年8月20日开始讨论。该提案预计在实施第一年可为国家带来3904.41亿比索(约9623万美元)的财政收入。

法案内容:三种税收叠加

Manzur表示,该法案拟比照传统香烟的税收结构,对电子烟产品征收两项税费:

  1. 从价税(Ad Valorem);
  2. 特定税(Componente específico)。

加上现行的增值税(IVA),消费者在购买电子烟产品时将需支付三项税费。法案明确指出,总税负不得超过产品未含税价格的55%(含IVA)。

特定税(Componente específico)详解:

该税按单位产品计费,包括:

  • 每毫升电子烟液(无论是否含尼古丁)征收 1,000比索(约0.24美元);
  • 每克或每部分克的口服、透皮或透过皮肤摄取的尼古丁产品(如贴片、凝胶等)同样征收 1,000比索。

此外,该税种将依据国家统计局(DANE)公布的消费者物价指数(IPC)每年上涨 IPC + 4%。

作为对比,传统卷烟目前的特定税为每包(20支) 4,068比索(约0.98美元)。

从价税(Ad Valorem)详解:

该税种按产品零售价的百分比计征,具体包括:

  • 所有液体电子烟产品(无论是否含尼古丁),无论为一次性还是可加注式设备:20%;
  • 尼古丁口服/透皮类产品(如含片、贴片、凝胶等):28%(本次改革中最高税率);
  • 消费设备(如电子烟本体、加热设备、hookah、水烟器、尼古丁扩散器等):10%;
  • 传统卷烟的从价税也将上调5个百分点,从 10% 提升至 15%。

政策目标与支持

Manzur表示,税改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公共健康,尤其是青少年群体”,通过提高产品门槛减少青少年接触电子烟的机会。这一提案获得多个社会与政治团体支持,包括多位提出青少年健康担忧的母亲群体。

法案提出的理由包括:尽管电子烟被一些消费者视为传统卷烟替代品,但研究表明其中仍含有有害物质,因此应依据国际健康政策趋势加强监管。

背景信息

这是自 2016年《第1819号法》 以来,哥伦比亚在烟草税收结构上的又一次重大调整。此前的调整还依据 2010年《第1393号法》 和 1995年《第223号法》 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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