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韩国国会本周通过《教育环境保护法》部分修正案,禁止在学校教育环境保护区内安装和运营液态电子烟自动贩卖机。
- 现行法律已禁止传统烟草自动贩卖机,但由于定义漏洞,液态电子烟此前未被纳入限制范围,导致无监管的无人售卖点出现。
- 法案旨在防止青少年获取电子烟,回应社会对加强监管的呼声。
法案通过情况
7月23日,韩国国会通过由教育委员会成员、国会议员姜景淑(강경숙)主导的《教育环境保护法》部分修正案。该修正案明确禁止在学校教育环境保护区内安装和运营液态电子烟自动贩卖机。
现行法律的漏洞
目前的法律禁止在教育保护区内设置传统烟草自动贩卖机。然而,根据《烟草事业法》,“使用烟草茎或根”或“合成尼古丁”的液态电子烟并未被定义为烟草产品,导致此类产品的无人销售点合法存在。这些自动贩卖点难以执行身份证核验,增加了未成年人购买电子烟的风险。
社会关注与修法背景
韩国社会对青少年使用电子烟的担忧不断升高,要求加大监管力度的声音日益强烈。特别是近年来,青少年接触电子烟的途径多样化,无人贩卖机成为漏洞之一。
修正案内容
此次通过的修正案补充规定,在教育环境保护区内禁止安装和运营液态电子烟自动贩卖机,进一步完善对电子烟销售的限制措施。
委员意见
姜景淑议员表示:“青少年电子烟使用的增长令人担忧,社会对于加强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本次修法是为了保护学生健康,营造安全的教育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