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威斯康星州多家电子烟零售商联合起诉州电子烟登记法

要点:

· 原告由威斯康星电子烟从业者组成,认为州法律构成违宪;
· 争议核心在于新法排除未在FDA注册的新型合成尼古丁产品;
· 自9月1日起,销售未在登记册上的产品将面临每日每件1000美元罚款;
· 原告请求法院暂停法律生效,认为其违反联邦优先权原则和“平等保护条款”;

零售商称新法“有意排除”产品,或致行业倒闭

一批来自威斯康星州的电子烟零售商日前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挑战一项于2023年通过的州法律,称其将使他们“无法继续经营”。

这项诉讼由行业组织“威斯康星无烟与替烟选择联盟”(WiscoFAST)代表发起,于6月30日提交。核心争议在于新法要求电子烟产品必须已于数年前向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提交营销申请,才能被纳入威斯康星州税务局设立的新产品登记册,而大量当前流行的合成尼古丁产品并未满足这一条件。

根据该法律,自2025年9月1日起,任何零售商若销售未被列入登记册的产品,将面临每件产品每日1000美元的罚款。原告认为,该法律“有意排除”大量未能赶上FDA审查时间表的新型产品,实则保护了大型烟草公司已有备案的产品。主辩律师埃里克·海耶(Eric Heyer)指出:“全州范围内将有大量商家因此关门、裁员。”

原告已请求法院在诉讼审理期间暂停该法生效,并主张该法规违反美国宪法中的联邦优先权条款以及第14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而州税务局(DOR)与法案联合起草人、共和党参议员Van Wanggaard表示不予置评,众议院起草人John Spiros也未回应采访请求。

登记制度蔓延全美,监管边界引发新争议

据明尼苏达州米切尔哈姆林法学院公共卫生法律中心数据,目前已有14个州建立了类似的电子烟产品登记制度,并有多个州正在考虑跟进。这种模式被视为各州在联邦监管缺位背景下,对电子烟行业进行市场清理与规范的尝试。

美国疾控中心(CDC)数据显示,目前约6.5%的美国成年人使用电子烟。而在青少年群体中,电子烟的流行程度更是显著上升。专家指出,电子烟在减少传统烟草危害的同时,其健康风险尚不明确,尤其在未成年人大脑发育阶段。

家长教育者被建议提供事实信息,强调尼古丁的成瘾性和潜在健康影响,鼓励青少年延迟使用任何形式的尼古丁产品,并围绕品格与未来展开引导,以应对“电子烟2.0”时代对青少年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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