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南非税务局(SARS)于上周五正式对电子烟烟油征收每毫升3.18兰特的消费税。
· 新税制仅针对烟油部分,不涉及设备本身。
· 含烟油的预灌装设备被赋予新关税编码8543.40.10,但进口关税维持为零。
· 同步新增退税条款,涵盖产品缺陷、变质或出口的退货情形。
· 该举措旨在加强对电子烟行业的税务监管,并向传统烟草税制看齐。
· 预计2025年南非电子烟市场规模将达12.3亿兰特,2025-2030年年均增长率为2.44%。
南非税务局(South African Revenue Service, SARS)于周五(2025年7月4日)对1964年《海关与消费税法》进行了重要修订,旨在加强对电子烟和电子烟产品的监管。此次修订涉及第1号附表(第1部分和第2A部分)以及第6号附表(第1E部分)的内容,核心调整包括:新增关税子目、对电子烟液征收新的消费税,以及对有缺陷或直接出口的产品设立退税条款。
关税与消费税调整
全球贸易咨询公司XA Global Trade Advisors指出,根据修订后的关税结构,新增子目8543.40.10,专门用于归类带有电子烟液的电子烟设备,无论该液体是否含有尼古丁。该子目的进口关税目前为零关税,适用于一般税率及所有现行贸易协定。
然而,SARS在税目116.10.10下引入了一项新的消费税,专门适用于电子烟设备中所含的烟液,税率为每毫升3.18兰特(约0.18美元)。这一变更要求进口商与制造商必须重新评估并调整其定价结构。
税收适用说明
为进一步明确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SARS在第1号附表第2A部分A节新增了第5条注释,规定每毫升3.18兰特的消费税仅适用于电子烟液体部分,而不涉及设备硬件本身。这一变化确保预填充烟液的电子烟设备在分类上更为清晰,并与南非当前针对烟草及替代产品的税收政策保持一致。
退税条款
与上述关税和消费税调整相对应,SARS还在第6号附表下新增三项退税条款:退税项目622.24、622.25和622.26。这三项条款允许在以下情况下申请全额退税:
- 产品因制造缺陷被退回;
- 产品因出厂后变质或污染被退回;
- 产品从许可的海关与消费税仓库直接出口。
退税资格要求
要获得退税资格,进口商或制造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退回产品需保持密封的批发包装状态;
- 附带贷项通知单(credit note);
- 产品必须在自仓库移除起12个月内退回;
- 产品的销毁或再加工过程需在SARS监督下进行,并保留完整、准确的记录。
监管变化的意义
XA Global Trade Advisors表示,这些政策变化表明SARS正致力于提升电子烟行业的消费税合规水平,也意味着其对电子烟产品的监管正逐步向传统烟草产品靠拢。对从事电子烟设备,特别是进口预填充或一次性电子烟设备的企业而言,需确保已获得合法许可,按照最新政策正确注册相关退税条款,并满足所有行政合规要求。
市场展望
根据数据平台Statista的预测,南非电子烟市场预计将在2025年达到6.904亿美元(约合123亿兰特)的收入规模,并将在2025至2030年间保持2.44%的年复合增长率(CAG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