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9日——马来西亚卫生部(Ministry of Health,MOH)目前正在根据《2024年公共健康烟草控制法案》(Control of Smoking Products for Public Health Act 2024,简称Act 852)审查包括电子烟在内的烟草产品注册申请。
卫生部疾病控制司高级首席助理主任哈伊鲁·尼占·阿都哈密医生(Dr Hairul Nizam Abd Hamid)表示,产品注册窗口自2024年10月开放,已于2025年4月关闭,目前正处于评估阶段,预计将在2025年10月1日之前完成审批。
“目前尚无任何产品获批,我们仍在评估中。到10月1日,所有未注册的产品将不得在市场上销售。”他在6月5日与吉隆坡市政厅(DBKL)联合举办的法案说明会上表示。
获批产品可在授权门店销售
哈伊鲁医生补充称,已有部分电子烟产品进入评估流程。一旦获批,可在便利店或持牌电子烟专卖店等授权门店销售。“必须在正规渠道销售,不得在夜市(pasar malam)等场所售卖。”
他强调,所有零售场所,包括便利店与电子产品店,必须确保所售烟草产品已经通过卫生部注册。“所有产品必须经过筛查,获得注册证书。如果没有证书,地方政府如DBKL有权拒绝发放营业执照。”
零售场所需符合距离规范
他提醒地方政府,在审批零售场所执照时,必须遵守现行空间规定。“商店需距离高等教育机构(如大学)至少40米;如为幼儿园或商业区域(例如7-Eleven),则最小距离为3米。”
所有销售产品必须先注册并提交检测报告
哈伊鲁指出,所有拟在马来西亚进口、生产或分销的烟草产品,均须先获得卫生部注册与批准。“若市场上存在未注册产品,其制造、进口或分销均属违法。”
他说明,所有注册申请产品必须提交实验室检测报告,并接受禁止成分筛查。“若产品含有可疑成分,例如‘致幻蘑菇’,我们会立即拒绝其申请。”
电子烟“设备”不归MOH监管,需符合SIRIM认证
哈伊鲁也明确表示,不含任何化学成分或物质的电子烟“设备”本身,不属于Act 852监管范围。“如果仅为一个‘装置’,没有任何可疑内容,那就不在我们监管范围内。”
根据Act 852,卫生部负责烟草产品的制造、广告、分销与销售许可,但不包括“设备”,这一部分已从最终法律版本中剔除。电子烟设备由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KPDN)负责,需取得马来西亚标准与工业研究院(SIRIM)认证。
政府在制定Act 852时,未设立卫生部以外的独立监管机构,卫生部仍为唯一负责烟草产品公共健康事务的主体。
Ispire马来西亚未申请本地产品注册
在说明会上,哈伊鲁医生确认,美国Ispire Technology Inc.的马来西亚子公司Ispire Malaysia并未向卫生部提交任何产品注册申请。该公司在马来西亚制造大麻与尼古丁蒸汽设备,主要用于出口,并称其产品并不面向本地市场。
当被问及Ispire是否生产电子烟烟弹时,哈伊鲁回应:“如前所述,如果产品含有可疑成分,我们将拒绝。但由于该公司尚未提交注册申请,我们并不知道其产品内含哪些成分。”
Ispire主要为出口生产,享关税优势
据《CodeBlue》上周报道,Ispire Technology Inc.在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2025年第一季度财报中表示,公司正在马来西亚制造各种大麻设备,并出口至美国。
该公司指出,相较中国,马来西亚因美国新施行的“解放日(Liberation Day)”关税政策而具备生产成本优势。
在拉斯维加斯的投资者会议上,Ispire披露其位于柔佛新山士乃的马来西亚工厂主要生产大麻相关设备,仅有最多七条产线中的一条用于尼古丁产品。
虽然Ispire声称未直接处理大麻,但根据马来西亚《危险毒品法案》(Dangerous Drugs Act),执法机关有权扣押涉及毒品的相关设备。
Ispire于5月22日在马来西亚引发关注,当时其宣布已获得该国首个也是唯一的临时尼古丁制造许可证。其本地子公司Ispire Malaysia Sdn Bhd目前注册为医疗器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