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在联邦层面合法的情况下,各州启动禁止电子烟

2025年4月28日,公共卫生专家和反烟草组织对多个州政府禁止电子烟销售的举措表示欢迎,尽管此类产品在联邦层面是合法的。目前,已有四个州政府已经禁止或计划禁止电子烟销售,还有三个州正在考虑相关禁令提案。

各州禁令情况

  • 柔佛州(Johor):自2016年1月1日起,通过不发放营业执照的方式禁止电子烟和电子烟产品的销售。
  • 登嘉楼州(Terengganu):计划从2025年8月1日起通过不发放营业执照的方式禁止电子烟和电子烟产品的销售。
  • 吉兰丹州(Kelantan):从未批准过电子烟商店的营业执照。
  • 玻璃市州(Perlis):玻璃市州教法委员会已明确禁止电子烟和电子烟产品。
  • 吉打州(Kedah):计划效仿登嘉楼州,禁止电子烟和电子烟产品的销售。
  • 槟城州(Penang):对禁止电子烟和电子烟产品的销售持开放态度,正在等待具体提案。
  • 雪兰莪州(Selangor):将讨论关于禁止电子烟和电子烟产品销售的提案。

行业监管挑战

马来西亚公共卫生医师协会(PPPKAM)在上周六的一份声明中表示,尽管《2024年公共健康控制吸烟产品法》(第852号法案)已经实施,但执行起来相当困难。声明指出:“很难监控和控制实际销售的电子烟液体成分。这些产品可能含有禁止的成分或难以追踪的隐藏毒素。此外,地方政府为电子设备发放的营业执照可能被滥用,用于销售电子烟产品。”

反烟草组织的立场

马来西亚消费者协会联合会(Fomca)旗下的“无烟马来西亚倡议”对州政府禁止电子烟销售的举措表示欢迎,认为这是马来西亚作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WHO FCTC)缔约方,在实现全球“烟草终结”政策目标方面迈出的“进步一步”。该政策旨在到2040年将吸烟产品使用率降至5%以下。

反烟草组织在今日的一份声明中表示:“遗憾的是,尽管《2024年公共健康控制吸烟产品法》已经实施,但关于这些标准在确保用户安全方面的有效性仍存在疑问,特别是关于电池爆炸风险以及电子烟液体中有害化学品的存在。”声明还指出:“全球经验表明,对吸烟产品进行部分监管不足以显著减少吸烟相关疾病的负担。因此,必须继续禁止电子烟销售,并得到坚定和一致的执法行动支持。”

公安部门的警告

马来西亚副总警监(Ayob Khan Mydin Pitchay)最近表示,在马来西亚的电子烟液体中检测到了冰毒、摇头丸,甚至是比吗啡强100倍的合成阿片类药物芬太尼等毒品。

电子烟市场情况

马来西亚的电子烟市场有两种产品:一种是主要在国内生产的开放式系统(可填充液体);另一种是主要进口的封闭系统(基于烟弹或一次性电子烟)。在封闭系统中,液体是产品的一部分,无法移除。

各州通过拒绝为实体店面的卖家发放营业执照来实施电子烟销售禁令。在这些州,使用电子烟或拥有电子烟仍然是合法的,因为联邦层面没有禁止。

联邦法律的限制

第852号法案仅禁止在专卖店以外的地方展示传统香烟和电子烟,以及禁止在线销售和自动售货机销售。该零售展示禁令于2024年4月1日生效,但CodeBlue此前曾报道,主要的便利零售连锁店仍在展示香烟和电子烟。

第852号法案还要求在电子烟包装上印制类似传统香烟的图形健康警示标签,并将电子烟中的尼古丁含量限制在每毫升20毫克,但这些规定要到今年10月1日才生效。

联邦政策的变化

在联邦层面,马来西亚长期以来一直禁止销售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和电子烟产品,直到2023年3月31日,当时的卫生部长扎丽哈·穆斯塔法(Zaliha Mustafa)领导下的卫生部(MOH)将液体和凝胶尼古丁从1952年《毒药法》下的受控物质名单中移除。这一举措引发了反烟草组织的法律行动,他们要求进行司法审查。

在安瓦尔·易卜拉欣总理的政府领导下,联邦政府将液体尼古丁从毒药名单中移除,以便从2023年5月1日起对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液体征税。

在液体尼古丁从受控毒药名单中移除后的一年半时间里,电子烟和电子烟产品没有任何法律限制,直到第852号法案于2024年10月1日生效。长期缺乏监管可能促成了马来西亚电子烟市场的增长。

市场研究数据

根据Milieu Insight最近发布的一项研究,马来西亚的“替代尼古丁”产品使用率为12.2%,高于菲律宾(9.5%)和新加坡(5.4%)。在马来西亚,20至29岁年龄段的人群中,电子烟或加热烟草产品(HTP)的使用率最高,为14.8%。预计超过一半的马来西亚吸烟者将在未来六个月内开始使用电子烟、电子烟或HTP。

政策的不确定性

目前尚不清楚联邦政府将如何回应更多州政府或吉隆坡市政厅(DBKL)禁止电子烟销售的举措,这可能会对尼古丁电子液体的消费税收入产生影响,因为联邦政府最初是出于税收目的将尼古丁电子烟合法化的。

联邦政府还违背了将尼古丁电子烟液体消费税收入的“一半”分配给卫生部(MOH)的承诺,于2024年7月在国会表示,将联邦收入指定用于特定用途是违宪的。

“马来西亚公共卫生医师协会(PPPKAM)呼吁所有州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控制或考虑全面禁止电子烟销售。”马来西亚公共卫生医师协会会长贾马鲁丁·阿卜杜勒·拉赫曼(Jamalludin Ab Rahman)教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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