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2026 年 3 月 16 日公布,加州完成 65 号提案(Prop 65)警告规则修订,核心调整产品标签简短警告声明,电子烟、雾化液等所有含尼古丁产品均受直接影响。
- 修订后保留 65 号提案核心管控要求,同时对警告语表述、简短声明内容、网购警示要求作出调整,还设置至 2028 年 1 月 1 日的过渡期,旧标签可继续使用。
- 明确了含尼古丁产品新标签的标准化组成要求,商家需结合产品化学暴露情况,评估是否添加额外警示内容。
- 加州 65 号提案对尼古丁产品的标签要求被联邦法律优先适用,但销售点标识等非标签警示方式不受此限制,商家仍需通过其他形式履行警示义务。
65 号提案核心管控与适用范围
2026 年 3 月 16 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发布 65 号提案(Proposition 65,Prop 65)警告规则修订细则,此次修订聚焦产品标签简短警告声明调整,直接覆盖电子烟、雾化液、口腔尼古丁产品等所有含尼古丁品类。
- 65 号提案核心规定为,商家不得在未提前作出明确合理警示的情况下,故意让消费者接触加州列明的致癌、生殖毒性化学物质,尼古丁自 1990 年起被列为具有发育毒性的生殖毒物,相关警示要求适用于全产业链主体。
- 加州目前列明的需警示危险化学物质约 900 种,涉事产品需按传播方式(标签、网页、标识等)满足对应的格式和内容要求,方可符合 “安全港” 警示标准,豁免情形除外。
警告规则核心修订内容
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推出的新规,对 65 号提案警告声明的多项核心内容作出调整,同时兼顾市场过渡适配与网购场景规范。
- 警告语表述更灵活,不再强制以 “WARNING:” 开头,允许使用 “CA WARNING:”“CALIFORNIA WARNING:”,明确为加州专属警示要求。
- 简短警告声明内容升级,需在警示语后标注具体涉事化学物质名称,按致癌物、生殖毒物、双重属性物质等不同类型,制定标准化表述模板,声明篇幅较此前有所增加。
- 设置标签过渡期,2028 年 1 月 1 日前生产、贴标的产品,可继续使用原有简短警告内容,无需同步更新。
- 完善网购场景警示要求,明确产品展示页需直接显示警示、设置醒目警示超链接等要求,且线上警示可与产品新标签简短声明内容保持一致。
尼古丁产品新标签警示规范
修订后的法规明确了含尼古丁产品标签简短警告的标准化组成要求,商家需结合产品实际情况完成合规设置,避免遗漏额外警示义务。
- 必备组成要素包含三项:加州 65 号提案专属警示符号(黄底黑感叹号,无黄色印刷时可使用黑白款)、粗体全大写的指定警示语、尼古丁相关生殖危害暴露声明,暴露声明提供两种标准化表述模板。
- 若产品除尼古丁外,还含有其他加州 65 号提案列明的危险化学物质,商家需全面评估产品化学暴露情况,添加对应的额外警示内容,规范标注涉事化学物质名称及危害类型。
联邦法律与提案要求的适用优先级
加州 65 号提案针对尼古丁产品的警示要求,与联邦法律存在部分适用冲突,相关优先级已由联邦法院作出明确裁定。
- 加州 65 号提案的尼古丁产品标签警示要求,被《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优先适用,各州不得设置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标签要求不同或额外的条款。
- 销售点标识、网页弹窗等非标签形式的警示要求,不受联邦法律优先适用限制,仍需按加州 65 号提案要求执行。
- 尼古丁产品相关企业即使不通过产品标签履行警示义务,也需通过其他合规形式完成 65 号提案的警示要求,确保无合规漏洞。
商家合规核心要求
加州辖区内的尼古丁产品销售商,需及时开展自身经营行为的合规性评估,重点核查产品标签、线上展示、线下标识等全场景警示设置情况。
- 需制定标签更新计划,在 2028 年 1 月 1 日过渡期结束前,完成所有产品新简短警告标签的更换与应用,确保符合新规要求。
- 全面梳理产品化学成分,精准评估是否含有尼古丁外的其他危险化学物质,按要求补充完善警示内容,避免因漏标、错标引发合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