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菲律宾贸易和工业部(DTI)发布的第25-04号行政令,消费者在购买电子烟(含尼古丁和非尼古丁产品)、相关设备以及新型烟草产品之前,必须在相关网站、电子商务平台及其他类似平台上进行注册。
在线销售与年龄限制
菲律宾贸易和工业部允许电子烟产品、相关设备及新型烟草产品的在线销售和分销,但前提是在线平台必须确保18岁以下人员无法访问。
行政令指出:“如果18岁以下的个人无法在任何时间且无18岁及以上人员协助的情况下,从销售、分销或广告电子烟(含尼古丁和非尼古丁产品)、相关设备及新型烟草产品的互联网网站、电子商务平台或其他类似媒体平台进行访问和/或购买,则该年龄限制措施将被视为有效。”
历史政策回顾
2024年7月,时任贸易部长阿尔弗雷多·帕斯夸尔(Alfredo Pascual)通过第24-03号行政令,要求电子市场运营商暂停电子烟产品和设备的在线销售、分销及广告,直到他们能够建立足够的措施以确保符合年龄验证和其他法律要求。
当前政策要求
菲律宾贸易和工业部表示,只有当电子市场能够向DTI证明其已建立足够的措施,以确保其电子市场和在线商家完全符合《RA 11900》(电子交易法)、《RA 11967》(互联网交易法)、《RA 7394》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下的年龄验证和其他强制性法律要求时,才允许其在线销售电子烟产品和设备。
贸工部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项关于年龄限制措施的规定凸显了贸工部对公共安全的承诺以及对数字领域产品负责任的监管。”
4 月 1 日颁布的法规名为“规定有效措施保护 18 岁以下人士免于通过互联网接触电子烟尼古丁和非尼古丁产品、其装置和新型烟草产品”,适用于所有从事电子烟产品及相关商品在线销售、分销和推广的公司。
本条例在《官方公报》或两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布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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