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2025年6月17日起,普通零售商不得展示电子烟并禁止一次性电子烟

新西兰政府对1990年《无烟环境及管制产品法》进行了修订,旨在更好地保护儿童和青少年,减少他们获取电子烟产品的途径。这些变更包括对广告和零售展示的限制、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的加重处罚以及对一次性电子烟的禁令。

部分变更立即生效,部分则在六个月后生效,以便零售商有时间做好准备。

主要变更内容

1. 新设专业电子烟店铺的选址限制

自2024年12月17日起,任何新的专业电子烟零售商(Specialist Vape Retailer, SVR)店铺不得开设在距早期儿童教育中心(Early Childcare Education Centres, ECEs)100米范围内。此限制仅适用于新的专业店铺,不适用于普通零售商或已有的专业店铺。SVR店铺距离学校或毛利会堂(marae)超过300米的规定保持不变。您可以通过卫生部网站的地图工具查看拟建店铺与学校、毛利会堂和ECEs的位置关系,该工具仅供参考,卫生部将在申请过程中进行位置检查。

2. 加重违法处罚

自2024年12月17日起,对向未成年人销售和广告宣传的罚款额度有所提高。例如,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罚款,对于公司法人从1万新西兰元提高到10万新西兰元,其他情况从5000新西兰元提高到1万新西兰元。对于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或零售商,未经起诉的侵权罚款从500新西兰元提高到2000新西兰元,其他情况从1000新西兰元提高到2000新西兰元。对于发布电子烟或加热烟草产品禁止广告的罚款,制造商、进口商或分销商保持在20万新西兰元,大型零售商保持在7万新西兰元,其他情况如小型零售商则从1.5万新西兰元提高到5万新西兰元。

3. 零售可见性——禁止展示电子烟产品

自2025年6月17日起,普通零售商不得展示电子烟设备、产品或包装,专业电子烟零售商也不得将这些产品展示在店铺外可见的位置。这包括在线商店的广告和展示以及自动售货机中的展示。

4. 禁止一次性电子烟

自2025年6月17日起,禁止一次性电子烟的分发、制造、销售和供应。不设计或不打算重复使用的电子烟将被禁止,具体包括无法由用户通过填充电子烟物质、更换可更换的烟弹、烟盒或类似容器或无法由用户充电的电子烟设备。

可更换预填充烟弹的烟弹式电子烟设备仍可销售,这些设备不在禁令范围内。

5. 专业电子烟零售商广告

根据该法案,禁止鼓励使用、促进销售或通知可通知产品的可用性,或促进吸烟或电子烟行为。自2025年6月17日起,这也将适用于专业电子烟零售商与现有客户的沟通。自2025年6月17日起,专业电子烟零售商将不再能够向现有客户传达有关电子烟产品信息,互联网零售商也不再能够在网站上展示电子烟产品,包括产品的图片。不允许的广告包括店内或店外可见的海报或广告。需要注意的是,零售商在其营业场所提供的有关电子烟作为吸烟危害较小替代品的信息仍将被允许。

6. 折扣和赠品

自2025年6月17日起,折扣、促销和赠品的规则将更新。此前,除专业电子烟店铺的电子烟产品外,此类活动对管制产品是不允许的。这一新变更将此禁令扩展到包括专业店铺的电子烟产品。这意味着自2025年6月17日起,专业电子烟零售商(及其在线商店)与其他法案下的产品一样,将不再能够:

  • 赠送免费电子烟产品,
  • 在零售点对电子烟产品进行折扣,
  • 为购买电子烟产品提供奖励、现金回扣或礼品,
  • 为购买电子烟产品的人提供彩票或游戏。

变更生效时间表

对1990年《无烟环境及管制产品法》的修订意味着要求在不同时间生效。以下文件提供了部分要求的生效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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