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司法部审议烟草法修订草案,拟全面禁止电子雾化及加热不燃烧烟草

要点

  • 2026 年 7 月 31 日,越南司法部召开法律评审会议,审议《烟草危害防治法》修订草案,拟新增电子雾化、加热不燃烧烟草全面管控禁令。
  • 修订草案重新定义烟草品类,将传统烟草、电子雾化、加热不燃烧烟草全部纳入监管范畴,补齐新型烟草监管空白。
  • 新规拟完善线下售烟管控,要求商户公示禁售未成年人标识、核验身份,严控校园及医疗机构周边百米售烟行为
  • 多部委参会并提出修改意见,要求细化新型烟草定义、统一网络售烟法条术语、扩大公共交通控烟覆盖范围
  • 本次修法旨在完善烟草监管法律体系,降低国民患病及死亡比例,减轻医疗负担,助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法案核心修订内容

  • 新增全面禁令条款,明确禁止电子雾化产品、加热不燃烧烟草及各类新型烟草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过境、暂进出口、转口、藏匿及使用行为,同时禁止所有烟草产品陈列展示
  • 重新修订烟草官方定义,将传统烟草、电子雾化、加热不燃烧烟草及其他新型烟草统一纳入法定监管范畴,贴合行业产品发展现状。
  • 补充行业监管规则,将烟草经营列为限制性许可经营行业,适配越南投资法、国会 173/2024 号决议及线上售烟新业态监管需求。

线下售烟管控新规

  • 规范实体售烟经营行为,所有烟草批发、零售网点必须张贴未成年人禁售公示标识
  • 针对疑似未成年购烟人员,强制要求核验国民身份认证系统(VNeID)、护照等有效证件
  • 禁止在法定禁烟场所售卖烟草,严禁在教育机构、医疗机构边界百米范围内开展烟草销售活动。

各部委评审修改意见

  • 公安部:建议细化各类新型烟草官方定义,规避释义分歧,同时扩充火车、船舶等公共交通工具控烟范围,强化公共健康防护
  • 科技部:指出草案中网络售烟、数字平台等术语表述不规范,与越南电子交易、数字产业法规不统一,建议优化表述、精简罗列、规避遗漏与重复,适配新型线上经营模式

会议总结与后续推进要求

  • 司法部相关负责人肯定草案筹备工作,要求起草单位全面吸纳各部门评审意见,针对争议条款清晰答疑解读,重点完善监管适配范围、法条统一性及政策影响评估内容
  • 要求全面核查草案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衔接适配性,对超出本次修订范畴的矛盾问题,主动提出解决方案并上报主管部门审议调整,保障法案严谨合规、落地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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