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俄罗斯工业和贸易部提议自2026年4月1日起,对电子烟及其他尼古丁电子消费设备实施强制标识制度。
- 企业需在国家监控信息系统中完成注册后,方可对相关产品进行标识并投放市场。
- 目前电子烟仍处于标识实验阶段,正式制度旨在加强国家对新型烟草产品生产和流通的监管。
- 同期,俄罗斯推进烟草和尼古丁产品销售许可制度,并扩大公共场所销售限制。
2025年12月18日,俄罗斯工业和贸易部提出,自2026年4月1日起,对电子烟及其他尼古丁电子消费设备实施强制标识制度。相关政府法令草案已发布在规范性法律文件项目门户网站上。
强制标识制度的实施安排
根据草案,自2026年4月1日起,所有从事尼古丁电子消费设备流通的市场主体,必须向国家监控信息系统提交注册申请。完成注册后,企业方可对产品加施官方标识。
同时,法案设定了过渡期:在2026年6月1日之前,允许未加施标识、但尚未录入监控信息系统的尼古丁电子消费设备继续投放市场。
目前,尼古丁电子消费设备正处于第四阶段标识实验中。该实验自2025年7月14日启动,将持续至2026年2月28日。
说明文件指出,对该类产品实施标识制度,“符合烟草市场合法化目标,有助于通过综合手段提升国家对该类商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水平”。
全面禁止电子烟销售的讨论背景
2025年11月6日,俄罗斯总统弗拉基米尔·普京批准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禁止电子烟销售的构想。
不过,早在2024年,俄罗斯政府曾对类似提案持否定态度,认为若全面禁止电子烟销售,可能会导致其非法流通规模扩大。
烟草及尼古丁产品销售许可制度
11月19日,俄罗斯国家杜马在一读中通过了一项法案,拟对烟草及含尼古丁产品的批发和零售贸易实行强制许可制度。此前,相关许可仅适用于生产、出口和进口环节。
该法案明确了许可证的取得、续期、暂停和注销程序,以及相关登记和许可要求。
国家杜马经济政策委员会第一副主席娜杰日达·什科尔基娜表示,所有在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的产品都必须完成标识,且销售数据需全部录入国家“诚实标识(Честный знак)”系统,同时还需申报同一许可证主体名下的仓储地点信息。零售点最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地方政府有权将该标准提高至10平方米。
公共交通站点烟草销售禁令
12月17日,国家杜马在二读和三读中通过了一项法案,明确禁止在公共交通站点销售烟草制品和电子烟。
国家杜马主席维亚切斯拉夫·沃洛金表示,公共交通站点是人群高度密集区域,在此销售电子烟和香烟会提高其可获得性,尤其对青少年影响显著,同时还会增加被动吸入风险,对儿童、孕妇以及慢性病患者尤为危险。
该法律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