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韩国政府通过修订《烟草经营法》,将液态电子烟及所有含尼古丁产品统一纳入“香烟”定义。
- 修法重点弥补合成尼古丁及尼古丁替代物产品在监管和税收上的空白。
- 政府强调部分尼古丁替代物缺乏充分安全验证,并出现与液态电子烟相关的疑似肺部损伤报告。
- 法律生效后4个月起上市的相关产品将按香烟进行监管和征税。
- 已在法律实施前生产的“无尼古丁”产品仍存在监管限制,需另行管理和风险评估。
2025年12月16日,据韩国政府内阁会议通报,在总统李在明(Lee Jae-myung)主持的内阁会议上,韩国政府批准公布《烟草经营法》修正案,正式将液态电子烟在法律上归类为烟草制品。
扩大“香烟”法律定义
修订后的法律将“香烟”的定义从仅限于以烟草叶制成的产品,扩大至所有含有烟草或尼古丁的产品。这一调整意味着,包括使用合成尼古丁或尼古丁替代物的液态电子烟,将全面纳入现行烟草监管体系。
强调尼古丁替代物安全风险
总统李在明在会议上指出,一些尼古丁替代物在缺乏充分安全验证的情况下流通,存在潜在健康风险,政府有必要加强制度性监管。同时,会议还提及了与液态电子烟相关的疑似肺部损伤报告,加剧了当局对产品安全性的担忧。
税收与监管实施安排
副总理兼企划财政部长具允哲(Koo Yoon-cheol)表示,法律生效后4个月起上市的相关产品,将被视为香烟,依法接受监管并征收相关税费。
“无尼古丁”产品的监管空白
具允哲同时指出,对于在法律实施前生产、并被标示为“无尼古丁”的产品,现行法律在监管上仍存在局限,有必要通过单独的管理机制和危害评估来应对。
修法目标
此次修法旨在消除液态电子烟及尼古丁替代物在监管和税收上的盲区,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强化对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