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阿塞拜疆拟全面禁止电子烟及其组件的进口、出口、生产、储存、批发、零售和使用。
- 禁令将通过修订《烟草及烟草制品法》,新增条款加以实施。
- 含尼古丁电子烟将被正式归类为烟草制品,其流通将被禁止。
- 相关修订还涉及《税法》和《广告法》,同步调整税收和广告监管框架。
2025年12月,阿塞拜疆计划通过在《烟草及烟草制品法》中新增条款,全面禁止电子烟及其组件的进口、出口、生产、储存、批发和零售,以及使用行为。相关修正案已在国民议会(Milli Majlis)农业政策委员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工业和创业委员会以及劳工和社会政策委员会的联席会议上进行讨论。
电子烟法律定义调整
根据拟议修订内容,《烟草及烟草制品法》以及《限制烟草制品使用法》中“烟草制品”的定义将被进一步明确。含尼古丁的电子烟将被正式归类为烟草制品,同时法律中将新增“加热烟草制品”和“电子烟”的定义。由此,含尼古丁电子烟的流通将被明令禁止。
监管目标与立法考量
立法者表示,更清晰、细化的法律定义有助于对烟草制品进行更精准的法律分类和监管范围界定,涵盖传统烟草、加热烟草制品以及电子烟等新型产品形态。
税收与广告法规配套修订
除核心禁令外,相关修订还涉及《税法》和《广告法》。拟议措施包括:将一次性电子烟和电子烟油从应税商品清单中移除,取消相应税率,并根据新的产品定义同步调整广告限制条款。
非尼古丁电子烟广告禁令
此外,根据对《广告法》的拟议修改,不含尼古丁的电子烟广告同样将被禁止,进一步收紧电子烟相关产品的市场推广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