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合成尼古丁电子烟因不被视作烟草,一直可在线与无人售卖机自由销售,被指存在监管漏洞并影响青少年。
- 修正案将烟草定义从“烟草叶”(天然尼古丁的原料)扩大至“烟草或尼古丁”,预计将于12月9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进行表决。
- 部分议员要求同时监管“类尼古丁”,并关注过长的宽限期可能导致大量产品突击生产与出货。
- 政府补充将修正案从颁布到生效之间的宽限期缩短至4个月,并表示类尼古丁将通过《药品管理法》、《化学品登记与评估法》等其他法案补充监管。
2025年11月27日消息,韩国国会立法司法委员会于11月26日通过《烟草事业法》修正案,将用于电子烟中的“合成尼古丁(synthetic nicotine)”纳入监管和征税体系。业内普遍关注该法案能否顺利于12月9日的国会全体会议通过。
合成尼古丁为以化学方式生产、非源自烟草叶的尼古丁,因现行法规未将其视为烟草,在韩国长期处于无监管状态,可通过网络与无人售卖机自由销售,被批评助长青少年吸烟行为。韩国围绕合成尼古丁的监管讨论自2016年开始,但因电子烟企业称监管将损害小商户利益,导致进展缓慢。
此次修正案将“烟草”定义从原先的“烟草叶”扩展为“烟草或尼古丁”,使液体电子烟全面纳入监管与税收体系。
类尼古丁监管争议
在本月12日的会议上,一些议员指出,除了合成尼古丁外,结构类似但未被法律认定为尼古丁的“类尼古丁(similar nicotine)”也需要毒性验证。
国民力量党议员罗卿瑗(Na Kyung-won)表示:“如果以是否含尼古丁作为烟草定义标准,将难以监管类尼古丁或利用其与麻醉性物质混合的液体产品,因此规则需进一步完善。”
宽限期担忧与政府调整
另有议员质疑实施前的宽限期可能被厂商利用突击生产。共同民主党议员金基杓(Kim Ki-pyo)表示,尼古丁与添加剂无保质期,若允许6个月宽限期,厂商可能大量囤货。
对此,政府将宽限期由六个月缩短至四个月,并新增条款,允许在法案生效后持续开展危害评估。经济财政部副总理兼部长具允哲(Koo Yun-cheol)称:“为防止囤货,我们缩短了宽限期。类尼古丁则属于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管辖。《药事法》《化学物质注册与评估法》等监管类尼古丁的法案已提交国会。”
专家与立法机构观点
韩国戒烟与健康学会会长金贤锡(Kim Hyun-suk)表示:“修正案通过是好事,但类尼古丁相关问题仍未解决。修法实施后,旨在规避监管与税收的类尼古丁产品很可能进一步扩散,需尽快重新讨论。”
某委员会议员办公室工作人员称:“虽然我们警告有关宽限期出货与类尼古丁监管的补充必要性,但因修正案本身更为紧迫,因此先行通过。但我们仍认为现行内容不足,将继续敦促政府弥补副作用与缺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