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新加坡警方在协调行动中捣毁一个涉嫌从马来西亚走私电子烟的跨境团伙。
- 共查获超过6.4万件电子烟及零部件,价值近200万令吉。
- 12名嫌犯被捕,包括11男1女,年龄介于25至35岁。
- 查获现金、手机、SIM卡及8辆涉案车辆。
- 所有嫌犯已被控违反《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法》。
新加坡警方联合行动捣毁走私电子烟集团
2025年10月20日,《Malay Mail》报道——新加坡警方(Singapore Police Force, SPF)捣毁了一个从马来西亚向新加坡走私电子烟(vape)的主要跨境犯罪团伙,逮捕12人,并查获超过6.4万件电子烟及其部件,总价值接近200万令吉(约56万新币)。
根据《新海峡时报》(The New Straits Times)报道,警方表示被捕的11男1女年龄在25至35岁之间,他们于上周四在一次协调突袭行动中落网。此次行动由刑事侦查局(Criminal Investigation Department)、警察情报局(Police Intelligence Department)及特种作战司令部(Special Operations Command)联合展开。
突袭行动与查获细节
警方声明称,这些嫌犯被认为是一个负责从马来西亚进口并在本地分销电子烟的走私团伙成员。警方在宏茂桥五道(Ang Mo Kio Avenue 5)附近的停车场逮捕他们,当时他们正涉嫌分发货物。
随后,警方在上裕廊路(Upper Jurong Road)、堪培拉通道(Canberra Drive)和惹兰斯努多(Jalan Senudok)等地点展开跟进搜查,包括两个被该团伙用作仓储的场所,共查获超过6.4万件电子烟及其零部件,估值超过56万新币(约180万令吉)。
警方还缴获了超过1.6万新币现金、手机、SIM卡以及8辆涉嫌用于走私的车辆。新加坡警方在行动中与卫生科学局(Health Sciences Authority, HSA)密切合作。
法律指控与刑罚
所有12名嫌犯已于周六被控上法庭。
警方指出,其中4人被控根据《1993年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法》(Tobacco (Control of Advertisements and Sale) Act 1993)第16(4)(a)条及《刑法典》(Penal Code 1871)第109条,涉嫌共谋持有电子烟以供销售;其余8人则因持有电子烟以供销售而被控。
根据新加坡法律,进口、分销或销售电子烟及其零部件均属违法行为。初犯者最高可被罚款1万新币或监禁6个月;重犯者则可被罚款2万新币或监禁最长1年。
